天津市政府加强野生动物管理明确强化寄递安全
2020-04-01 15:03:55
天津市邮政管理局
近日,天津市政府公布《天津市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《规定》明确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加强寄递安全管理,督促企业严禁寄递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无专用标识、无相关合法来源证明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职责。
为做好《规定》的宣传贯彻工作,天津局采取三举措。一是组织学习《规定》相关内容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寄递企业要认真学习,牢固掌握《规定》要义,强化落实落地。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。通过开展专题培训、官方网站公开、公众号转发及信息平台推送等多种方式,加强对邮政行政执法人员和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。三是细化《规定》具体措施。要求寄递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寄递安全“三项制度”,不断提升企业及从业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处置能力,严防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无专用标识、无相关合法来源证明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寄递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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